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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江路以南;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总投资100亿元,新增用地面积376亩,新建厂房、购置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设备,实施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鉴于项目投资较大,拟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约210亩,建成后形成年产10GWTOPCon技术电池片的生产能力;二期建成后形成年产6GWTOPCon技术电池片和4GWHJT技术电池片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类别 |
序号 |
保护目标 |
坐标/m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人口数(人) |
保护要求 |
|
X |
Y |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1 |
海丰寺 |
274370 |
3343712 |
NW |
~1062 |
/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2 |
新二幼儿园 |
273253 |
3342274 |
SW |
~2120 |
~100余 |
||
环境风险 |
3 |
民围村 |
272298 |
3346415 |
NW |
~4345 |
~3929 |
|
4 |
兴围村 |
271590 |
3345615 |
NW |
~4450 |
~1535 |
||
5 |
马鞍街道周边社区 |
271224 |
3338906 |
SW |
~5340 |
~20000 |
||
6 |
迎阳公寓 |
279207 |
3345771 |
NE |
~3970 |
~1500 |
||
7 |
迎阳幼儿园 |
279130 |
3345639 |
NE |
~3970 |
~100余 |
||
8 |
规划商住用地 |
279674 |
3345274 |
NE |
~4000 |
/ |
||
水环境 |
地表水 |
项目附近内河水体 |
/ |
地表水Ⅳ类标准 |
||||
曹娥江(曹娥江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 |
E |
~2020 |
/ |
地表水Ⅲ类标准 |
||||
地下水 |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6km2范围内地下水 |
地下水Ⅳ类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GB3096-2008)3 类 |
||||||
土壤环境 |
厂区及周边200m范围内部分区域现状存在耕地等敏感目标 |
农用地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影响。本项目所有污水均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类空压机、风机、泵机等,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以上措施后,能够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厂区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可有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
工程措施 |
对策措施说明 |
预期处理效果 |
废气 |
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普通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至少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含氯气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高浓度氮氧化物废气经二级碱液+硫化钠喷淋吸收后通过至少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碱性废气经尾气焚烧+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至少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至少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至少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相关污染因子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要求。 |
废水 |
废水处理工程 |
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别经二级物化混凝沉淀、厌氧氨氧化、DGSB、A/O生化系统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
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标准后纳管,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的直接排放限值后外排。 |
地下水 |
地下水防渗工程 |
1、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污水站、危废暂存库等区域实行重点防渗; 2、动力站等实行一般防渗; 3、厂区道路等实行简单防渗。 |
符合厂区地下水防渗相关要求。 |
固废 |
生产车间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贮存、合法处置。危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外作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
噪声 |
生产车间 |
1、对泵机、空压机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 2、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 |
风险防范 |
1、编制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2、根据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池等相关设施及物资; 3、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方案要求,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高效单晶电池技术升级具有推动作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可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防治。按国内现有的污染处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另在建设和运营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和对策,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综上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查阅和补充信息索取
本轮公示期间,您可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申请查阅环评文本,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管委会、马鞍街道办事处以及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公众对该项目的认可程度,(3)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具体形式:本次公示采用张贴公告和网站公示两种方式。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Email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应。反应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江路以南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12971630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 199 号3号楼
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983192
(3)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309号 联系电话:0575-84138296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